央广网南昌3月14日消息(记者郇康新 见习记者尹博)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白皮书(2023—2025年)》。数据显示,三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56721件,审结54556件,平均调撤率超过53%,实现消费纠纷实质性化解的稳中有升。
江西高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见习记者 尹博 摄)
“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能消费,是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应有之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邹宇平表示,江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提振消费信心、促消费扩内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明晰裁判规则,破解新型消费维权难
面对消费纠纷日趋复杂、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带来新挑战,江西法院多措并举统一裁判尺度。据记者了解,王某新诉某贸易商行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明确了网络消费欺诈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标准。
针对社会关注的“知假买假”问题,法院给出精准司法回应。袁州区法院对徐某超出合理需要多次购买缺陷保健品后索赔的行为,依法仅对首次购买适用惩罚性赔偿,既保护消费者权益,又规制恶意索赔行为。针对直播带货“卖惨”营销、无资质医美等新情况,南城县法院对虚构事实引流带货的焦某,依法判决退一赔三,明晰新型消费维权规则。
聚焦民生关切,破解预付式消费“跑路”难题
预付式消费“卷款跑路”是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面对某体育公司突然停业、415名消费者预付费用无法退回的复杂局面,德安县法院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采取“财产保全+腾笼换鸟”方式,积极组织协商引入新公司承接服务,既保障消费者权益,又盘活不良资产,一揽子化解群体性纠纷。乐安县法院则通过示范判决联动多部门,化解美容院停业引发的涉众纠纷,并向相关部门制发司法建议,推动建立全链条治理体系。
守护“一老一小”,护航乡村消费市场
老年人不会维权、未成年人冲动消费,是消费维权领域的“软肋”。江西法院将“一老一小”作为重点保护对象。据记者了解,南昌县法院联合司法局、卫健委成立“守护夕阳”维权服务站,委托调解涉老纠纷190余件。吉安县法院以“法院指导调解+检察院支持起诉+工商联参与化解”协同解纷模式,成功化解初中生曾某独自购买手机引发的纠纷,推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协同保护格局。
立足农业大省实际,全省法院以便民司法服务乡村消费。瑞金市法院利用“圩日法庭”开展法治护橙活动,靖安县法院在民宿聚集区设立巡回审判点建立快速处理机制。全省法院严厉打击假劣农资行为,丰城市法院就农资打假提出司法建议,从源头防范坑农害农。
延伸审判职能,以司法建议推动源头治理
江西法院坚持协同发力,构建共治格局。景德镇中院定期会同市场监管等24家单位召开推进会,共商联动治理。在多元解纷方面,宜春法院创建“1+2+3+N”多元解纷模式,2025年诉前化解纠纷307件。泰和县法院与家居建材装饰行业调解协会协作,推动行业纠纷从“末端处置”向“源头预防”转变。
记者注意到,江西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建议的“小切口”作用,此次从全省法院选取涉及校园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农资打假、预付式消费、婚介服务五个领域的优秀司法建议向社会发布,旨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推动消费环境“大治理”。
邹宇平表示,下一步江西法院将持续提升消费审判专业水平,深化多元解纷机制,积极回应预付式消费、直播电商、数字消费等热点难点,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