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30日消息(记者王子今)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近期,“南极磷虾油造假”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一事件的背后是一条经过精心构筑、意图规避法律责任的商业链条。对此,市场监管总局回应,这暴露出企业委托生产加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12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从2026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办法规定,商标许可、特许经营、贴牌加工、来料加工、定制生产等方式将被纳入委托生产管理。
根据介绍,食品委托生产涉及主体、品种、区域广泛,有个别企业利用委托生产方式逃避监管,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委托双方,尤其是委托方食品安全责任不落实是导致食品安全风险的关键因素。
办法明确了委托双方在资质查验、合同订立、原料控制、标识管理、检验留样等各关键环节的责任义务。
对于委托方,办法要求符合法律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要求,明确委托方应当建立健全与委托生产食品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受托方生产行为实施监督,定期对委托生产食品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对委托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不得怂恿、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受托方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对于受托方,办法要求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品种明细应当包括受委托生产的食品品种,并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可以有效防范超许可范围生产的风险。受托方应当接受委托方的监督,对生产行为负责,对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拒绝委托方委托其开展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生产活动。
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副会长朱丹蓬认为,这些规定,对规范食品委托生产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他说:“办法对委托方以及受托方各自主体责任的界定讲得非常清晰,对于遏制相关乱象有着非常好的引领性作用。”
办法还提出建立食品委托生产报告制度、规范委托生产合同涉及食品安全事项、强化委托生产食品召回管理。在法律责任方面,设置了相应罚则。
朱丹蓬说:“国家正在不断践行高质量发展大战略。在这样的背景下,整个食品安全监管将会进一步收紧,对于受托方以及委托方的违规违法行为,会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以及速度。这次文件的出台,对于整个生产链、供应链全链条管理起到非常好的顶层设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