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21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谭瑱)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在消费市场尤其是食品安全领域,活跃着一群特殊的“职业打假人”,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本是推动不良商家整改、为消费者挽回损失的“市场啄木鸟”。但在利益的驱动下,“打假”逐渐演变成“假打”,大量职业打假人以消费维权之名、行个人牟利之实。
如今,市面上甚至出现了批量培训职业打假人的课程,交几千块钱就能学到从选品、取证到投诉索赔的全流程技巧,还号称能规避法律风险。当打假变成一门可速成、可复制的“生意”,批量生产的打假人到底是在维权,还是借着维权的名义牟利?这样的培训又是否触碰了法律红线?
张先生在河北唐山经营着一家化妆品网店,最近他的店铺被一名职业打假人盯上,对方半年内两次以虚假宣传、无经营资质为由要求店家对其购买的数百元化妆品仅退款,遭拒后便向平台投诉。实际上,张先生店铺资质齐全,也能提供产品未夸大宣传的相关证明,经平台核查核实后,两次均判定店铺无违规,解除了对店铺的限制。
张先生说:“他说你们这个东西夸大宣传,我说宣传的功能都有,产品资质也都有,然后我出示给淘宝,淘宝认定为资质全、不构成夸大宣传。最后他把产品退回来了。因为职业打假人他是广撒网,他可能就忘了他之前来过你的店,后来隔了有半年,他又来了,这一次我直接跟淘宝对接,淘宝就给解决了。他们就是想不劳而获,而且现在都已经发展成团伙,网上还有专门教这个的。说你的资质不全,你只要认赔,隔几天又会有别人来。”
记者调查发现,在某些人眼中,打假已经被异化为一门可速成、可复制、还能规模化运作的生意。在短视频平台上,不少博主以“职业打假教学”为噱头开设课程,声称能教大家“怎么用打假挣钱”,课程覆盖“选品、取证、投诉、索赔”全流程操作指引,甚至列出高成功率打假赛道,引导学习者针对性下手。
打假培训博主表示:“打假怎么赚钱?做打假就四步:找货、取证、协商、走程序。找货分线上线下,取证要拍开箱视频、物流编码,协商不成再走行政或民事诉讼。打假哪个赛道赚钱更有效率?第一单价低、量多,如果是食品的话,法律规定一单赔偿1000元,你今天下单了10单或者20单,赔偿金额就比较可观;第二是单量少,金额大,这个样子也赚钱。”
记者联系上一位开办课程的职业打假人,他表示,只要跟着课程吃透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操要点,任何人都能成为打假领域所谓的“大神”。其推出的培训课程定价3000元,他表示会提供一对一指导,不仅教大家如何用话术向商家施压,还会教授如何利用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流程实现索赔目的。
记者查阅课程课件发现,整套流程被包装成所谓“合规打假”,但处处透着打擦边球的算计,教如何规避司法实践中对牟利性打假的认定要点,全程围绕“如何快速索赔获利”展开。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唐健盛表示,职业索赔人往往会用最低成本的方式,刻意寻找商家尤其是小微商户的表面性合规瑕疵,继而索要赔偿,这与维权的初衷相去甚远。
唐健盛认为:“我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食品的安全,实际上是不断提高合规性的要求。通过提高合规性,能够让整个市场的运行越来越规范。但是合规性的不断提升,实际上也会造成部分中小商家合规能力的不足。合规性瑕疵,不一定就代表它一定会产生具有危害的后果。有一个职业打假人在上海一年举报了1200多家饭店的拍黄瓜(问题),它的合规性要求说做冷菜是需要有一个区域的,但是不代表说它这家饭店的拍黄瓜就一定会有食品安全问题。但是我们这些职业打假人,他往往就会把这些合规性瑕疵去当成是一个食品安全问题,以此要挟,只要给我多少钱,我就可以饶过你了。”
在唐健盛看来,目前出现的批量培训,让职业打假从个人行为变成了组织化、规模化的抱团打假行为 ,甚至还出现了“群狼战术”。
唐健盛说:“一群人跑到一个小便利店,就从头到底翻,只要翻出来有一件产品可能是过期了,没有清理掉,他就可以以此为由进行索赔。甚至我还听说他们会夹带很多东西去,比方说它夹带了过期产品去,作为一个中小商家,根本没有办法证明这个产品不是他店里的。这种职业打假行为实际上会让我们大量的中小微商家产生严重的不安全感。”
对于职业打假行为,我国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早已作出明确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对“知假买假”者,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依法支持其惩罚性赔偿请求;对连续购买、反复索赔、恶意高额索赔等行为,不予支持;而将于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明确提出规制恶意索赔、完善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管辖权。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与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表示,与正常的维权科普指导不同,这类培训本质上是教别人用不正当手法牟利,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
芦云表示:“比如说消费者遇到了维权困难的时候,比如说向律师或者一些组织进行求助的时候,给予一些专业的指导,这个是合理的。如果这种行为已经具备集团化、组织化的特点,以此为由进行胁迫或者敲诈,可能会触犯到刑事责任。这种培训本身就是一种获利行为,而培训出来的这些所谓的职业打假人,再去进行这种以牟利为目的打假行为,这种行为本身也是违规的。它就是一个毒树之果,显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维权从来不是一门生意,打假的初衷是监督商家合规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不是借着维权的名义钻法律空子、谋取不当利益。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恶意索赔的行为正在被逐步规制,各地也在通过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开展商家合规培训等方式,守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只有厘清合法维权与恶意牟利的边界,让打假回归初心,才能既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