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红果短剧发布“违反平台治理规范的处理声明”,宣布对因AI侵权引发舆论关注的短剧《桃花簪》作出处罚:该剧全面下架,出品方被暂停上传所有剧集15天。一纸罚单,折射出短剧碰到的新难题——当技术跑得比规则快,治理该如何追上?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的“AI短剧版权保护研讨会”,为推动该领域的良性发展聚集了头脑风暴。
AI短剧发展有多快,面临的挑战就有多复杂。凭借较低的制作成本和极高的生产效率,这个行业短短一年内便涌入超12万部在播作品,一些乱象随之浮现。与传统“像素级”抄袭不同,一些AI短剧侵权玩起了“高级脸”——通过“换脸”“融脸”“声音克隆”等手段,人为制造模糊地带。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在研讨会上指出,AI生成的内容往往“似像非像”,这正是侵权认定的核心难点。这一特性,让以红果为代表的平台们虽以积极态度持续推进AI侵权治理工作,但面对AI带来的新型侵权形态时,仍面临治理成本高、合规边界模糊等现实困境。
单纯指望平台在末端“堵漏”,显然不现实。如果仅仅依赖“通知—删除”这一传统规则,平台将被卷入无休止的“审核疲劳”和举证困境,权利人也将在漫长的维权周期里耗尽精力。清华大学教授陈昌凤在研讨会上点出了要害:当前治理多聚焦于事后处置,无法从源头遏制侵权行为,必须推动治理节点前移,实现从事后处置向全过程监管的转变。一言蔽之,就是我们不能只盯着下游的“河水”是否被污染,更要看住上游的“排污口”。
源头活水何处来?一个重要的答案,在于压实制作方的“第一责任人”义务。在AI短剧产业链中,制作方是创意的发起者,但在利益的驱使下,个别人也可能是侵权的始作俑者。无论是《桃花簪》被质疑“偷脸”,还是易烊千玺肖像未经授权出现在AI短剧中,动机如出一辙:以低成本窃取流量红利。如果制作方在创作伊始就缺乏合规意识,甚至在剧本阶段已埋下“洗稿”的伏笔,平台再严防死守,也难免沦为亡羊补牢。正在制定中的《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就是要抓住这个“牛鼻子”,通过重点强调“守好内容安全底线”,让“谁生产谁负责”成为悬在头顶的利剑。
构建多方协同的共治体系,是破解治理难题的另一把钥匙。不可能把所有责任都压给某一方,当务之急是建立“各就各位、各司其职”的生态。行业协会应尽快出台团体标准,为侵权认定提供可量化的操作指引。近期四川法院首次就AIGC著作权保护作出明确裁判,为人机协同创作的独创性认定提供了司法参考。技术平台则要升级“武器库”,用AI对抗AI,建立针对公众人物的特征数据库,实现主动拦截。更重要的是,引入“共票”等创新思维,从“堵”转向“疏”,探索利益共享机制,让更多创作者加入进来,从源头上降低侵权的经济动机。
AI短剧作为文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其未来不应被侵权乱象所吞噬。正如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副会长陆先高在研讨会上指出的,技术治理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选择,不能只发展不治理,也不能只治理不发展。当前,行业正经历一场阵痛期的“出清”,从广电总局将AI漫剧纳入分层审核体系,到司法机关对恶意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一系列信号表明:合规者将赢得未来,越界者必将出局。只有把好制作方的源头关,让法治与创新同向而行,AI短剧才能真正摆脱当下被贴的一些负面标签,通过自身的良性发展,成为一个讲好故事、尊重创作的视听新蓝海。(谢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