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20日消息(记者 樊瑞)继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在2026年的全国两会上,司法部部长贺荣也明确表示,今年将通过政府立法着力解决“内卷式”竞争。
那在平台经济领域的“内卷式”竞争有什么新的趋势和表现?当下应当如何进行规范治理?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在京举办深入整治平台经济“内卷式”竞争研讨会。来自法学、经济学、财政学、会计学等多领域的专家学者立足我国平台经济“内卷式”竞争治理的既有成效,聚焦当前竞争的阶段性特征与新风险点,共同探索整治路径。
平台经济“内卷式”竞争呈现四大趋势
国家信息中心研究员于凤霞认为,“内卷”是平台企业在技术红利见顶、市场规模增速放缓背景下,从创造价值转向争夺存量的消耗型竞争。当前,平台经济“内卷”呈现四大趋势:一是从规模性“内卷”转向效率性“内卷”,平台不再追求用户绝对增长,而是通过算法优化挖掘单客价值、压缩运营成本,但社会交易成本分摊的红利并未流向消费者;二是从显性排斥转向隐性支配,平台利用数据、算法实现流量倾斜,隐性挤压中小参与者生存空间;三是从全品类扩张转向细分领域深耕,本地生活、即时零售等领域资源碎片化,形成“小巷子式”竞争;四是“内卷”外延从海外扩张转向国内回流,加剧国内细分领域竞争强度。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周孝表示,平台经济“内卷”不仅导致企业利润下降、税收减少,还通过产业链供应链传导引发消费增速下滑,形成负向因果循环。平台模式的网络效应、动态定价、生态传导等特性,使得“内卷”的负面影响被放大,从单一行业扩散至整个经济社会系统。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刘诚则从耗散理论角度进一步分析了“内卷”的潜在风险和深层影响。他认为,“内卷”导致价格信号失真、市场失灵,企业以短期利润换取长期份额的策略最终陷入长期困境。同时,非中性的价格战加剧了马太效应,大量小企业被挤压出局。
与会专家认为,“内卷式”竞争的风险已从经济领域延伸至社会层面,体现为创新动能代际透支、人力资本技能锁定、数据要素流动梗阻等问题,对高质量发展形成不利影响。
把握关键维度构建综合治理框架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黄勇认为,治理“内卷”,既要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优势,又要避免过度干预抑制企业创新活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海涛从法律适用层面分析了平台“内卷”治理的难点,即当前法律适用面临主体错位问题,平台与商家的法律关系模糊导致责任认定困难。
“反‘内卷式’竞争不是反竞争,而是反‘内卷’。因而,要区分有效‘内卷’与无效‘内卷’,聚焦治理有害的‘内卷’行为。”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时建中总结表示。在他看来,治理的核心在于把握四个关键维度:一是补贴的公平性,避免利用补贴实施“二选一”等垄断行为;二是补贴的时间与总额控制,防止长期化、无底线补贴扭曲市场结构;三是加强质量执法,以质量标准作为“内卷”的“止损机制”,无论价格多低,产品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四是优化佣金结构,推动佣金构成的结构化、要素化公示,为执法查明事实奠定基础。
与会学者一致认为,深入整治平台经济“内卷式”竞争需构建法律规制、经济调节、产业引导三位一体的综合框架。治理工作既要依托《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工具划定竞争红线,也要运用财税杠杆、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等经济手段优化资源流向,更需通过产业政策引导平台聚焦技术创新与模式升级。通过多维度治理举措,在鼓励创新与规范竞争之间寻求平衡,推动平台经济从低水平“内卷”转向高质量竞合,实现平台经济共赢发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