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贵阳1月6日消息(记者任振国)日前,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生育服务、育幼服务、教育住房就业支持及社会氛围营造四个方面,出台14条具体举措,系统支持生育,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
(截图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措施》明确,将强化生育保险保障,完善生育休假制度。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可连续或分开休假。同时,落实生育补贴等制度,支持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夫妻提供婚育消费贷款。在优化生殖健康服务方面,将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和出生缺陷防治,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实施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和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并落实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医保报销政策。
在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措施》提出引入国家级儿科资源,建设高质量儿童医疗网络。儿童用药按规定纳入医保,产科、儿科医护人员予以政策倾斜。扩大普惠托育供给,实现市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新建小区同步配建托育设施。鼓励单位自办托育,支持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运营补助,落实水电气居民价及税费优惠。
在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方面,《措施》推行多子女家庭义务教育“长幼随学”。学校提供早看管、午休、晚托管服务,解决“接送难”,推进“双减”并完善学生资助。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将多子女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优化公租房轮候配租和调换规则。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为再就业女性提供培训与创业支持,鼓励弹性工作制与单位配建母婴设施。
《措施》倡导构建新型婚育文化,提倡适龄婚育、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并搭建青年婚恋交友公益平台,推进婚俗改革。同时,将加强生育友好宣传倡导,通过专项教育行动、文艺作品等多种形式,营造友好的社会环境。